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6.该星球的灵人出现在头部这个层面,朝向右侧。所有灵人都根据他们相对人体的位置来进行区分。这是因为整个天堂与人的各个部分相对应。这些灵人之所以留在这个层面和距离处,是因为他们与人的内层,而非外层相对应。他们以一种极其明显的振动作用于左膝关节稍向上和向下的地方。这表明他们对应于尘世之物和天堂之物的联结。天堂对应于主,人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对应于天堂,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原文补充3636-3643], 3741-3745, 4625)。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总体上的对应关系通过经历得以描述(AC3021, 3624-3649, 3741-3750 [原文3741], 3883-3896, 4039-4055 [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5036.“把他下在监牢里”表涉及反对良善的谎言。这从“下在监牢,被囚在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下在监牢,被囚在那里”是指被引入涉及反对良善的谎言的试探中,如下文所述。不过,必须先先说说这试探。如今在基督教界,几乎没有人知道试探源于何处。经历试探的人只是以为它们是由人里面的邪恶所产生的痛苦的感觉,这种痛苦先是使他不安,然后使他充满焦虑,最后折磨他。但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它们其实是与他同在的恶灵所行的。他之所以没有意识这个事实,是因为他不相信他活在世上就在与灵人相伴,甚至几乎不相信有什么灵人与他同在;而事实上,就其内层而言,人始终在灵人和天使的社群。
至于试探本身,当人处在重生的实际过程中时,试探就在进行;因为若非经历试探,没有人能重生;那时,试探是由他周围的恶灵产生的。在试探中,此人被引入他所陷入,也就是他自己的本质自我所陷入的邪恶状态。一旦他进入这种状态,邪恶的地狱灵就会包围他;当他们发觉他从内在被天使保护时,这些恶灵就会激活他所曾思想的虚假,所曾犯下的邪恶;而天使则从内在保护他。这种争战就是此人感知为试探的东西;然而,这种感知如此模糊,以致他几乎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仅仅是一种焦虑。因为一个人,尤其根本不相信流注的人便处于完全模糊的状态,就连恶灵与天使正在争竞之事的千分之一,他也几乎觉察不到。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一场涉及此人及其永恒救赎的大战正在进行;交战双方都在利用他里面的东西;因为这二者都是利用居于人里面的那些事物,并因它们而争战。我极其肯定地得以知道事实的确如此。我曾听见这种争战正在进行,感知过正在发生的流注,也曾见过灵人和天使,当时以及后来与他们谈论正在发生的事。
如前所述,试探主要发生在此人正变得属灵之时;因为那时,他正在获得对教义真理的属灵理解。此人自己常常意识不到这种事正在发生;但与他同在的天使仍在他的属世事物中看到属灵事物,因为那时他的内层向天堂开放。也正因如此,重生之人在结束世上的生活后,就进入天使当中,在那里既看见也感知到以前向他显为属世事物的属灵事物。因此,当人进入这种状态时,他在试探中受到攻击时,就能得到天使的保护;因为那时,天使便有了能进入其中进行运作的一个层面;也就是说,他们能流入建在他里面的属灵层面,并通过该层面进入属世层面。
不过,一旦最外层的真理被除去,导致此人没有任何保护自己免受属世之人攻击的事物(参看5006, 5008, 5009, 5022, 5028节),那么他就会进入试探,被恶灵(他们都是纯属世的)指控,尤其被指控说谎言反对良善。例如,他们会说,他曾思想并说过,当向邻舍行善,还拿他的行为来证明这一点;然而,他所说的邻舍仅仅是指那些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人,而非那些陷入邪恶与虚假,无法被纠正的人。因此,由于他不再愿意向恶人行善,即使愿意,也是渴望惩罚他们,以便纠正他们,并保护邻舍免受邪恶之害,所以他们指控他曾思想并说过虚假,还指控他想的和说的不一样。
再举一例。由于人一旦变得属灵,就不再向富有大量财富的修道院或教会奉献是一种神圣而虔诚的行为;又由于他在变得属灵之前,曾认为这种奉献是神圣而虔诚的,所以这些灵人便以虚假来指控他。他们重新激活他之前所持关于这种奉献神圣而虔诚的想法,以及他出于这种想法所行的。这些灵人在无数其它例子上也作出类似的指控,这几个例子仅能给出一些说明。这些灵人尤其进入此人之前所拥有的情感,重新激活它们,还重新激活他所曾思想并犯下的虚假与邪恶,以这种方式使他充满焦虑,经常使他充满怀疑,甚至到了绝望的地步。
这就是属灵的焦虑,以及所谓的负疚感,或被称为良心折磨的痛苦的根源。这些事通过流注和交流向此人显现,仿佛它们就在他自己里面。知道并相信这一点的人好比一个人在一面镜子里看见自己,知道出现在镜中,或镜子背面的,不是他自己,只是他的形像;而不知道并相信这一点的人也好比一个人在镜中看见自己,却以为出现在那里的是他自己,而非他的形像。
8995.“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这从“婢女”、“恶”、“眼”和“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婢女”(“恶”就是指着她说的)是指源于属世快乐的一种情感(参看8993, 8994节);“恶”当论及这种情感及其与属灵真理的关系时,是指不一致,如下文所述;“在眼里”是指在感知之中(参看2829, 3529, 4083, 4339节);“主人”是指属灵真理(8981节)。
必须说明此处是何情形。“婢女”是指源于爱自己爱世界之快乐的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如前所述(8993, 8994节);这种情感能与属灵真理结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内在情感,或存在于内在人中的情感;而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则存在于外在人中。属于属灵人的内在情感不断与属于属世人的外在情感结合,然而以这种方式结合:对真理的内在情感是主导情感,或是主人,外在情感是从属的,或是奴仆。因为按照神性秩序,属灵人要管辖属世人,作属世人的主人(8961, 8967节)。此外,当属灵人掌权作主人时,此人向上看;这一点表现为头在天堂;但当属世人掌权作主人时,此人向下看,这一点表现为头在地狱。
为使这个问题更加清楚明了,必须详细说一说。大多数人都希望通过所学的真理和所行的良善在自己的国家获得某种利益,或某个重要地位。如果这些东西被当作目的来看待,那么属世人就掌权作主人,而属灵人则服事作奴仆。然而,如果它们没有被视为目的,仅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属灵人就掌权作主人,而属世人则服事做奴仆,正如前面所说的(7819, 7820节)。因为当利益或地位被视为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本身时,人们就不会考虑利益或地位,而是考虑目的,也就是功用或有用的服务。例如,一个人若为了他爱之胜过一切的功用或有用的服务而渴望并获取财富,就不是为了财富的缘故而以财富为快乐,而是为了功用或有用服务的缘故而以财富为快乐。此外,功用或有用的服务本身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属灵生命,财富仅仅作为手段而服务于他(参看6933-6938节)。由此也可以看出,属世人若要与属灵人结合,必须具有何种性质,即:它必须视利益和重要地位,因而视财富和显赫为手段,而非目的。凡被一个人视为目的的东西都构成他里面的实际生命,因为他爱它胜过一切。事实上,凡被爱的东西都被视为目的。
凡不知道目的,或也可说爱构成人的属灵生命,因而不知道一个人就在他的爱所在之处:这爱若是属天堂的,他就在天堂,这爱若是属地狱的,他就在地狱的人不可能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他会以为属世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快乐,不可能与属灵真理和良善相一致;因为他不知道在重生的过程中,一个人必须完全翻转过来,当他翻转过来时,他的头就在天堂;而在他翻转过来之前,他的头在地狱。当他视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快乐为目的时,他的头就在地狱;但当他把这些爱当作达到目的的手段时,他的头就在天堂。因为唯独人的目的,也就是爱拥有生命。然而,达到目的的手段本身没有生命,而是从目的获得生命。因此,与最终目的有关的手段被称为居间目的;这些目的照着它们关注最终目的,也就是首要目的的程度而拥有生命。正因如此,当一个人已经重生,也就是以爱邻爱主为目的时,他就以爱自己爱世界为手段了。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时,那么他在仰望主时,就会视自己和世界如同虚无。即便他视自己为某种事物,那也是为了他能服事主。然而在此之前,他的态度正好相反。因为那时他完全关注自己,视主如同虚无;即便他视主为某种事物,那也是为了他能由此获得利益或地位。
由此可见关于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的婢女的这些律例所隐藏的奥秘是何性质,也就是说,根据这几节经文的内容,她们尽管是奴仆,但若为善,就会被买她们的主人许配人,或许配给他的儿子;若为恶,则不许配人,而是要么被赎回,要么被卖掉。此外,将婢女许配人,或纳她们为妾,在代表性教会,尤其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教会是允许的,因为一个妻子代表对属灵真理的情感,而一个婢女则代表对属世真理的情感;因此,一个妻子代表与人同在的教会的内在,而一个婢女则代表教会的外在。后者由许配给亚伯拉罕的夏甲来代表,还由许配给雅各的两个使女来代表。
由此明显可知,若为恶就不能许配人的婢女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也就是说,“她若为恶”表示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情感(即“婢女”)与属灵人不一致。缺乏一致主要是由于以下事实:这情感想要掌权作主人,并且具有这样的性情和心智:它无法被折向对主之爱。此外,源于属世快乐的情感与属世层是否一致取决于它们各自的性质;但把它们分为许多类别就太过冗长乏味了。“婢女”或女仆还表示为外在人与内在人的结合而服务的一种肯定方法(参看3913, 3917, 39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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